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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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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典型案例征集遴选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启动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典型案例征集遴选和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典型案例征集遴选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0〕895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和优势示范企业典型案例征集遴选

(一)征集对象

2017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18年度通过复核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19年度通过复核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

(二)报送程序及要求

1.企业报送。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总结梳理知识产权支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典型案例,并按格式进行撰写(模板见附件2)。

2.省局组织遴选及推荐。对于示范企业典型案例,我局组织遴选并推荐至国家局,我局推荐名额为12项。对于优势企业典型案例,我局组织遴选并进行宣传推广。

3.国家局组织遴选及宣传推广。国家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遴选出一批示范企业典型案例,并在全国宣传推广。

二、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

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我局对我省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次。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18年度及2018年度通过复核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19年度及2019年度通过复核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

(二)考核内容

为了突出专利质量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专利申请数量不再作为考核指标。考核内容为:对于培育超过三年(含三年)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包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110分)、典型案例情况(40分),满分150分;对于其他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包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110分)、优势示范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出台(20分)及落实情况(20分),满分150分。其中,100分以上为优秀,70—10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较差。

(三)工作程序

1.省局对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并向国家局备案。省局组织省内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填报考核信息材料;组织专家对企业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报送国家局备案。

2.省局组织推荐先进个人。省局从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中,按照名额要求推荐先进个人,我局推荐名额为20人。

3.公布考核评优结果。国家局将年度考核结果以一定方式公布,同时确定2019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扬。

(四)考核及推荐材料

1.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材料。《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建设工作进展及典型案例材料。

2.先进个人推荐材料。《2019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4)。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专人负责,实事求是,将以上典型案例和年度考核材料于11月10日前,以PDF格式电子件形式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henbao.cneip.org.cn)报送,所有材料均为在线报送。逾期未报送材料的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视为退出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工作序列,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称号自动取消,并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为减轻企业负担,我局不统一组织现场考核,将选取部分企业重点调研。

请各市州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指导本辖区内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认真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做好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典型案例征集遴选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典型案例模板

3.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

4.2019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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