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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开区(汉南区)2021年度高企培育奖励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办法及实施细则》(武经开〔2019〕33号)、《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武政规〔2019〕20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武政规〔2020〕15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度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高企培育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0年度新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企业,以及武汉市外整体迁入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注册、纳税、统计关系均在武汉经开区。

 
 
 

二、奖励标准

(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

落实《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武科计〔2018〕60号),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二)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奖励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区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武汉市外)高新技术企业,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武政规〔2020〕15号)文件执行,在市级财政每家补贴50万元的基础上,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配套奖励。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按《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武政规〔2019〕20号)执行,在市级财政每家补贴20万元的基础上,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配套奖励。

 
 
 

三、申报材料

1.《2021年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报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公示文件材料复印件;

4.高企补贴市级奖励资金拨款凭证;

5.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区科经局(请将申报资料整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邮箱:wh84893537@163.com)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周五),请各企业务必尽早提交,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办法及实施细则》中“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并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2.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件,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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